三月的龙江大地,冰雪消融,当一面印有“高效执行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大同区法院执行局审判员张立超及书记员刘兵手中时,与这初春时节的天气格外搭称。
案情回放 有一说一
2019年4月20日,被告于海、张彩凤(化名)因种地需购买种子化肥,经证人尤斌(化名)介绍,向原告尤国财(化名)借款20000元,约定2020年2月20日偿还借款及利息3000元,合计23000元,并出具借据一份。借款到期后,原告尤国财多次索要,被告于海、张彩凤一直未予偿还。原告尤国财无奈之下,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被告于海、张彩凤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原告尤国财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履行期限届满,尤国财也未等到于海、张彩凤的任何还款消息。
快速执行 倾情话聊
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在张立超分到案卷当天,立即联系了被执行人于海和张彩凤。让他感到意外的是,接听电话的被执行人没有躲闪,没有含糊其辞,张立超见状,准备与被执行人面对面交谈,随即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经过张立超的释法析理、聊天谈心,被执行人当即表示这两天就把两万块钱送到尤国财手中。
张立超:“俗话说的好‘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人家在你危难之时帮助你解决燃眉之急,咱们也要明理守信。迟早都要还,履行完义务,大家相安无事。”
被执行人于海:“是啊,一直有这么个事儿放心里,我也总是惦记,你说的没错张法官,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放心吧,这回肯定给。”
收到案款 锦旗致谢
这简单的对话真真切切解决了问题。
三天后,申请执行人尤国财带着锦旗再次来到法院找到张立超,才有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大同区法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中以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理论学习成果与审执业务提升有机结合,发挥专业优势,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