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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区法院多措并举开展诉讼参与人满意度评价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12-20 10:32:18





    为提高群众对诉讼服务满意度评价工作的关注度,让诉讼参与人更好地评价监督法院工作,推进全省法院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按照省法院及市中院相关通知要求,11月26日,大同区法院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以张贴、发放宣传海报“进社区”“进商户”等形式集中开展此次宣传活动。

    01

    召开新闻发布会

    11月26日上午8时30分,我院组织召开诉讼参与人评价法院工作新闻发布会。党组成员、副院长孙井光主持会议。区融媒体中心、案件当事人代表等10余人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孙井光向案件当事人宣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集中开展诉讼参与人满意度评价宣传活动的通知》。

    “在案件审理或执行结束后,你们每名当事人都可对大同法院的立案、审理、执行和整体工作作出‘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评价,还可以给我们留言。”随即,孙井光让大家拿出手机,现场为当事人演示如何通过“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进入评价系统等其他操作流程。

    此次召开诉讼参与人评价法院工作新闻发布会是切实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之一。开展诉讼参与人评价法院工作,不仅畅通了人民群众监督法院工作的新渠道,提高了法院治理能力、治理水平,更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参与诉讼的获得感。

    02

    张贴宣传海报

    我院宣传干警分别将宣传海报张贴在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各派出法庭等显著位置。遇到使用时出现困难的当事人,干警们均给予耐心、细致的引导。通过在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对该系统进行宣传,加大对诉讼参与人满意度评价系统的推广。

    03

    发放宣传材料

    上午9时,在阳光购物中心门前,我院各业务、综合部门等10余名干警通过张贴、发放宣传海报、现场指导辖区群众登录注册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诉讼参与人满意度评价系统”的使用方法,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气氛和效果。

    同时,向过往群众解答各种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困惑。尽管天气寒冷,但干警们参与活动和普法热情丝毫未受影响。此次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据统计,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海报45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50余份,引导群众登录注册“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30余次,解答法律问题10余个。

    大同区法院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大力度引导当事人对“诉讼参与人满意度评价系统”的应用,以评价结果改进工作,提升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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