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党史学习教育 队伍教育整顿

 

我为群众办实事|一面被告送来的锦旗

发布时间:2021-12-27 08:43:32



    近日,大同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案的被告方将一面写着“两年诉讼 一朝化解 调解高超 胜败皆服”的锦旗送到主审法官孙晓峰的手中,再三表达了感谢之情。

    争议·案情回顾

    2010年4月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约定原告将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位置在大同区八井子乡某村,面积10.66亩)租给被告,租赁期限为18年,自2010年4月15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合同签订后,原告以被告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未经原告同意私自将土地进行转租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原告提起上诉,后该案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

    法官·抽丝剥茧

    主审法官孙晓峰接到分案后,了解到涉案土地是否被改变耕种用途以及涉案土地的承包经营受益等权属情况是本案的争议焦点。鉴于双方在一年多的诉讼过程中已经积攒足够了火气,直接协调双方意义不大。孙晓峰找到了涉案土地所在村委会的相关领导了解情况,知道涉案土地已经和村里其他村民的部分土地已经转包给了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依法经营,涉案土地的使用合规。该公司系乡镇重点引进单位,也肩负着服务三农的重任。但是如果该案处理不当,该公司容易成为矛盾的中心。案件标的虽然不大,但极容易引发连锁反应。另外,本案的原告年龄较大,一直以务农为生,后将土地转包后一直没有别的生活来源。虽然本案的产生系转包产生的利益纷争,但是原告在转包土地后无其他谋生手段也是重要原因。

    结局·握手言和

    在孙晓峰的主持下,村委会为原告更换了耕种地块,原告第一时间来到法院办理了撤诉手续。在向被告送达裁定书之际,孙晓峰也对被告对撤诉经过进行了释明,告知其要配合村委会做好案涉土地的善后工作。被告大为感动,原本准备与原告在法院好好说道说道,没想到却以这种方式结案了。

    法官依法办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告为表谢意赠送锦旗的情形屡见不鲜,但被告有如此举动的情况却不多见。这一面锦旗,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坚守公平正义、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肯定,更是大同区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表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