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法官,你给我们评评理,把这个事情弄明白,马上就过年了,这个事情处理不好,我们也没法过年。”
“你要那么多,我能同意么,换成是你,我问你要你也不能同意,找法官呗......”
被告
一早,原告何某某与被告梁某某吵吵闹闹拉拉扯扯地走进大同区法院安检大厅,一边配合防疫及安全检查,一边与前来接待的工作人员“互诉衷肠”。
近日,大同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经过李继胜法官的温情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给付原告赔偿款5700元。
案情回顾 因“工”受伤
01
2021年10月27日上午,原告何某某在受雇于被告梁某某期间,为大同区奶山羊养殖、加工及销售全产业链项目施工过程中受伤,伤后原告何某某入住肇州县中医院进行诊疗,发生医疗费用,给原告何某某造成误工损失。另外,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也应当由被告梁某某承担,经协商被告梁某某不同意给付。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主张,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互不退让 陷入僵局
02
开庭前,李继胜主动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有庭前调解意愿,双方当事人均不同意调解。庭审期间,被告梁某某对原告何某某受伤的事实认可,但不同意原告何某某提出的后续治疗费用还要继续承担,双方各执己见均不让步。庭审结束后,李继胜脑海里形成了多个与本案相关的问题即:原告何某某受伤是否与雇主有直接因果关系;原告受雇于被告,原告的受伤与雇主安排的工作期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原告为什么会在肇州住院进行治疗。基于这些问题李继胜多次往返于原、被告住所地,逐一调查。
峰回路转 当庭给付
03
待厘清相关案件事实后,李继胜从双方尽快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继续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站在双方的立场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利用一上午的时间,促使双方当事人相互谅解,原告确定伤病已全部治愈,被告同意一次性将赔偿款给付到位。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用手机转账方式当庭给付原告57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成功化解了纠纷。
原告何某某拿到赔偿款后当场表示:“感谢法官,能在这么短时间就审结到位,还当庭拿到赔偿,太感谢了!”被告梁某某握着法官的手笑着说道:“这案子终于了了,我心里的石头也放下了。出了法院这个门,大家相安无事都能过个好年,感谢大同法院办案高效。”
从起初被告不愿赔偿到愿意赔偿、再到赔偿标准来回磋商,双方差距不断缩小,李法官在开庭前、开庭时仍不放弃组织双方“交心式”调解,耐心讲事实摆道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释法析理,不断拉近双方赔付差距,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当庭调解,当场履行,快捷高效,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法官有话说
本案属于侵权类责任纠纷,围绕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等四个方面进行研判,全力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心理及其预判,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请求权。在尽力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依规对其不合理的诉求逐一讲解。审理此类案件时,普遍存在双方当事人积怨较深、情绪激动的情况,在调解工作时一定适度把握,认真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促进当事人矛盾纠纷及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