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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大同区人民法院获得全省法院“流动红旗”

发布时间:2022-04-21 18:37:26


    近日,大同区人民法院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全省法院获得“流动红旗”情况的通报》,对16个中院系统、16家中院排序第一和142家基层法院排序前十的法院颁发12面“流动红旗”。其中,在全省基层法院排名中,大同区法院位居于全省第七,收获了全省法院第一季度的“流动红旗”,实现了开门红!

    年初以来,大同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和省法院、市中院部署安排,以“围绕目标,扎实工作,争当排头”目标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以“四个坚持”推动审判质效提升。

    01

    坚持目标管理

    强化目标导向,抓早动快,结合年度任务考核指标,统筹审判质管理和政务管理两个目标,以目标凝聚合力,同向发力。强化目标动态管理,紧紧围绕审判质效核心指标,细化月度目标,强化日常监管,月通报季考核,以通报促质量。统筹抓好重点工作推进,将“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与“争先创优年”、“案件质量提升年”、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部署,相互促进。

    02

    坚持层级管理

    通过把提升案件质效作为重点工程来“抓”;案件分配到各业务庭室后及时“跟”;在审限扣除、延期办案、签发法律文书上严“卡”;对法官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善于“帮”;对疑难复杂、压力较大的案件勇于“扛”;对忽视审判管理或质效评估滞后的部门负责人,与其“谈”等方面着力提升层级管理水平,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和“中坚力量”,全面推动质效提升。

    03

    坚持规范管理

    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对内部管理制度补充、修订和完善,形成以制度为导向、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促进审判的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学习,定期开展与审判业务、廉政建设和绩效管理紧密相关重点规章制度的学习交流活动,以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把绩效考核作为衡量制度落实的重要方法手段,用科学的量化促进行为规范。

    04

    坚持问责管理

    加强审务督察力度。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对审判权力运行和纪律作风的常态化监督,确保按规则按制度用权。抓好案件质量评查。通过日常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化履职问责压力。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进从严管理监督落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三项规定”,遵守“十个严禁”,增强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

    站在新起点,起航新征程。大同区法院将继续保持各项工作齐头并进的势头,在政治建设、队伍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案件质效、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大局、作风建设等多方面走在前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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