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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小法庭·大作为:“走,去当事人的家中开庭”!

发布时间:2022-05-06 13:51:11



    一间屋子 一个炕头 一个沙发

    一台打印机 几把凳子

    组成了一个“临时法庭”

    简陋的庭审现场却不失法庭的庄严

    审判员、书记员和双方当事人

    大家各就各位

    一起合同纠纷庭审拉开帷幕

    是的 你没有看错

    这次庭审的地点不是在法庭内

    而是被告的家中

    巡回法庭进“家中”

    事情还要从2020年说起,被告于某在原告宋某处购买化肥花费1万余元,并给原告宋某出具欠据两张。后经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化肥欠款未果,故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在送达应诉文书过程中,承办法官庆葡法庭负责人隋晓婉了解到被告患有眼疾,无法到庭参加诉讼。随后,审判团队多次前往被告家中进行调查取证、了解案件情况,详细告知原、被告诉讼权利义务,同时鉴于被告于某身患眼疾,为最大限度方便双方当事人参与诉讼、减轻诉累,庆葡法庭迅速开启司法便民绿色通道,决定把法庭“搬进”当事人家中,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开庭地点定在了被告家中。于是,便有了开头一幕。

    悉心调解促和谐

    庭审现场,法官悉心询问了被告于某的身体状况,庭审按照法律程序有序进行。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各自提出诉辩主张,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同时从法理、情理角度,向原、被告讲解法律条文相关规定、解答相关法律疑惑,在庭审各阶段细心听取双方的意见,积极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由于本案争议不大,法官力争以调解方式结案,彻底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最终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宋某的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庭审结束后,原告宋某为庆葡法庭耐心细致又高效的工作感到由衷的感谢,被告于某对法院充分理解当事人困难,将法庭“搬”到家门口的人性化办案举措表示赞许和感动。

    近年来,大同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审判工作中竭力减轻当事人诉累,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企业厂矿、当事人家中,不仅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也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来自法院的人文关怀。下一步,大同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做深做细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一站式”诉讼服务、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等形式把暖心惠民举措送到人民群众身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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