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0日,被告王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宋某借款50000元,出具借条一张,并承诺到期即刻还款。借款到期后,宋某多次向王某催告还款,但王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宋某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承办法官杨艳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且均具有调解意愿,但是由于被告王某在外地,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到庭参加诉讼。
“云端”调解
为确保案件顺利进行,及时解决争端,法官在征得双方的同意后,决定开展“云端”调解。
庭审现场
开庭当日,双方当事人在审判团队耐心细致地指导下,连线成功。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云端”“隔空对话”,法官通过悉心说法、细心说理,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原告同意被告以分期付款方式还清借款,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完成电子签名确认。至此,双方矛盾纠纷便“烟消云散”,他们对这种不奔波、高效率的“线上”调解方式均十分满意,点赞大同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举措。
“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致力于解决当事人的“烦心事”“忧心事”“恼心事”,合法合理合情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大同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电子送达、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方式,让当事人感受到“掌上诉讼”的便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