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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大同区法院:合伙经销起矛盾,耐心调解获锦旗

发布时间:2023-04-18 09:22:22



    “人民法官为人民”,大同区人民法院始终牢记初心使命,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司法审判工作的全过程,真心实意帮助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时刻把群众困难和冷暖记在心间,为群众办实事,做到案结事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近日,法官助理周娜办理了一件个人合伙纠纷案件,经过反复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积累多年的矛盾经过审判团队努力最终得以实质性化解。

    基本案情

    2017年9月,唐某与冯某锋等人达成口头合伙协议,约定唐某与冯某等人共同经销唐某的托谷小米酒。2017年11月因双方的合伙经销未达到预期效果,唐某与冯某等人口头解除合伙关系,冯某等人应返还唐某散装陈酿高粱白酒1990斤价值20540元,后冯某等人迟迟不予返还。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针锋相对,矛盾点不断升级,各不退让。庭审后周娜认真研究案件并找到争议焦点及解决纠纷的突破口。因本案的管辖权问题唐某历经4年之久,早已筋疲力尽,表示愿意早点解决。冯某等人也被周娜耐心细致的工作精神感动,同意和解。最终在审判团队的鉴证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并当场交付案款,唐某撤诉,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冯某等人对法院说出了心里话:“法官你是我们的福星啊!这案子经历了这么多家法院,终于在你们的帮助下得以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讲话指出:“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群众利益无小事,做为新时代合格的司法工作者,就要时刻牢记初心使命,心中始终装着人民,在司法实践中践行初心使命,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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