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效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将“公正与效率”落到实处,推动执行矛盾化解关口前移,推进执源治理工作,大同区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快速办理涉农案件,助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近日,大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转变观念,探索执前和解新模式,成功化解涉农纠纷,既保护了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从源头上减少了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数量。
大同区某村与李某某、于某某等签订《土地转包协议书》,原告将案涉耕地转包给被告用于发展棚室种植,转包期限为20年,双方约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承包费,如果被告在承包期间内没有按合同规定用来发展棚室生产,原告有权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被告自行承担等内容。现被告拆除棚室生产设施,改变土地用途,变棚室生产为种植玉米等农作物,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该批案件经审理判决后,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返还耕地,某村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局研判,如果一味强制执行,不仅有可能会误了农时,而且容易适得其反、激化矛盾,于是联合乡政府相关部门,主动提前介入,执行局局长孙红东率队与乡党委副书记赵盼盼一同到被告家里释法答疑,力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讲解,分析逾期履行的弊端,督促被告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终双方签订《执行前和解协议》,高效、实质地化解了纠纷。
下一步,大同区法院将不断强化执源治理机制建设,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减少诉讼增量、破解执行难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执行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