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党史学习教育 队伍教育整顿

 

“雷霆2023”·油城利剑|一份特别的执行异议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3-06-19 09:17:55



    近日,大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郭建龙收到一份特别的执行异议申请书,异议人认为自己不应当被执行。

    这是怎么回事呢?事情还要从13年前说起。

    2010年,原告耿某因年事渐高,失去劳动能力,要求被告康某每年给付赡养费6 000元,且要求自己租房生活,不与子女共同居住。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康某自2010年9月起每月15日之前给付原告耿某赡养费500元。

    2023年2月,耿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康某给付2012年9月至2023年1月的赡养费62 500元。法院向被执行人康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康某认为耿某在其家中居住时,不应支付赡养费用,故向法院提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

    看完执行异议申请书,执行法官心存顾虑,“如果本案继续强制执行,这对母子恐怕也只剩下赡养费了。”为了避免赡养费成为母子之间的隔阂,执行法官决定同时约谈这对母子。

    刚开始,双方均不同意见面,经多次劝说,这对母子才同意来到法官接待中心,老母亲耿大娘已经72岁,一头花白的头发,脸上沟壑纵横,饱经风霜。44岁的儿子康某看起来很老实,不善表达。

    见面后,这对母子便开始倾诉各自的艰难和委屈,耿大娘近些年做了好几次手术,做完手术虽然在康某家养病,但做手术的钱都是耿大娘自己拿的,现在身体越来越不好,用钱的地方越来越多,就希望康某与其他三个女儿一起分担对她的赡养,但因为不知道如何与儿子沟通,便想起了多年前的法律文书,于是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康某的生活也不是很富裕,2010年调解书生效后,康某给了两年的赡养费,2021年和2022年耿大娘手术后也都在康某家居住。康某称并不是自己不赡养耿大娘,而是耿大娘无法融入家庭,并且认为耿大娘在其家居住期间自己不应支付赡养费。

    法官见康某对法律的理解有误,现场释法说理,“根据你提交的证据材料,并不足以阻却执行,并且孝敬父母,尊敬长辈,是做人的本分,是传统美德,不赡养父母不仅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更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告知其提出执行异议正确的法律途径。

    经过这番倾诉,这对母子的关系开始慢慢缓和,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热泪盈眶,冰释前嫌,康某当场给老母亲转了40 000元钱,耿大娘却连连挥手说钱不要了。最终,康某自愿撤回执行异议申请,耿大娘也自愿放弃了2021年-2022年的赡养费和住院费用。至此,耿某申请执行康某赡养费纠纷一案全部执行完毕。

    法官说法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孝敬老人、尊重老人、关爱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同区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能动作用,对涉老年人权益案件注重执行力度与温度并行,依法保障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切实提升老年人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