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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诉前鉴定+诉前调解” 跑出定分止争加“诉”度

发布时间:2023-09-01 10:13:18



    近日,大同法院采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新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孙某因林地遮阴给自家的耕种地造成损失与林地所有权人产生纠纷,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孙某将侵权人起诉至法院。

    为快速高效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充分向双方当事人发放诉前鉴定事项告知书,释明诉前委托鉴定的优势并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引导当事人将鉴定工作前移到诉前。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启动了诉前鉴定程序。鉴定结果出来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侵权人自愿按照鉴定结果对孙某进行赔偿,孙某撤回起诉,此次纠纷妥善化解。

    下一步,大同法院将充分发挥“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司法能动作用,持续推进“诉前鉴定+诉前调解”衔接机制,全方位、多层面探索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新模式,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缩短办案时长,跑出定分止争加“诉”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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