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案件回访”
以更便捷、精准的解纷方式
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确保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近日,大同法院对2件涉棚室经济财产损害纠纷案件进行了回访。2022年,某物业公司污水管线渗漏导致当地从事棚室经营的吴某、王某种植的经济作物遭受不同程度损毁,直接经济损失共计30万。大同法院调查案件事实后依法进行诉前调解,吴某、王某得到赔偿,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保护。5月末,法官对吴某的案件进行回访时得知,吴某暖棚果树苗栽种良好,吴某对案件处理结果非常满意。8月末,法官再次进行回访,吴某种植的香瓜、柿子等果蔬产品已经大量上市并且收入颇丰。王某的大棚也重建完成,经济作物正在恢复生产种植,长势喜人。
在对案件进行回访的同时,还开展法治宣讲,通过与当事人 “拉家常式”交流,了解其经营情况,倾听司法需求,对涉法问题“精准把脉”,引导其在有纠纷时以最节约诉讼成本、最高效的方式化解纠纷。
一次诉前调解、一次案件回访,就是一次生动的普法教育。大同法院秉承“如我在诉”理念,建立“诉前调解+案件回访”模式,每审结一个案件,法官都会抽空做回访工作,或致电案件当事人或实地走访,确保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