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指出,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案结事了,才是诉讼的目的、才能体现诉讼的价值。大同法院牢固树立“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理念,通过立审执协同发力,积极抓好诉讼内部“衍生案件”治理,最大可能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衍生案件、遏制诉讼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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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司法服务控增量
大同法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一方面拓宽诉前保全覆盖面,通过发放提示、专人引导、强化宣传等方式向当事人提示诉讼风险、执行不能风险以及诉前保全的作用和意义。年初以来,收案同比下降约10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做好分调裁审工作,使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年初以来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52.65%,诉讼调解案件534件,占比26.38%。
02
强化类案研判提质量
加强类案研判工作,统一司法尺度,使当事人对诉讼结果有合理的预期,从而增强案件的服判息诉率。一方面通过定期组织召开“同法讲堂”,由法官对上诉、发改案件进行研讨剖析,对高发的案件类型进行梳理研究,针对其特点、发展趋势、审理要点进行研讨,使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强化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职能,研究审判工作,总结审判经验,切实发挥审委会对重大敏感和疑难复杂案件的把关功能。今年以来,召开“同法讲堂”9次,剖析案例22件,召开审委会18次,讨论案件53件。
03
强化规范执行减存量
大同法院坚持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将穷尽查人找物措施、“应执尽执”工作做深做实。一方面持续强化规范执行,针对执行行为、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规范性文件,完善执行行为和案件质量监督,减少执行异议案件的产生,从根本上提高执行案件质量。今年以来,执行异议案件同比下降59.49%。另一方面通过加强执行管理,进行前瞻治理、前端预防,对抚养费等具有长期性、阶段性、高频率履行特点的案件进行跟踪督促,使被执行人能够自动履行。建立执行台账4本,登记和解长期履行案件100余件,通过对案件情况进行定期跟踪、电话督促,使被执行人做到按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