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同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及时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让昔日好友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杨某和刘某系屯邻,2023年初因购买种子、化肥向刘某借款2万元,并约定还款期限。指定还款日期已到,杨某找各种原因推脱,刘某无奈遂将杨某诉至法院。
法官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考虑到双方标的额较小,又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且关系要好,于是启动诉前调解模式开展工作。
“我并非不想还钱,今年玉米收成不好,没有卖到好价钱,这段时间手头确实有点紧张。”承办法官了解了杨某的想法,“借款人有返还借款的义务,而且作为朋友,在你困难之时伸出援手,你也应当按承诺及时还钱,所谓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嘛,有特殊情况咱们商量着来”,法官结合法理、情理,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在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在2024年春节前一次性给付刘某借款2万元,刘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一起矛盾纠纷就此化解,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是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纵深推进诉源治理走深走实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大同法院将继续积极推进多元解纷机制,不断提升矛盾纠纷诉前化解能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和高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