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0年11月25日,张某因装修装饰合同欠尹某70600元,开庭期间张某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履行义务,尹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张某履行法律义务,但张某一直逃避不现身,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未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遭遇困境。
【峰回路转】
执行法官及时将执行情况告知申请人,并与申请执行人保持联络。两天后,申请人尹某给执行法官提供线索,称看见张某回家了。执行法官接到电话后,立即前往现场,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并将其依法传唤到法院接受调查。迫于即将被司法拘留的压力,张某将其刚结回的一笔工程款当场支付给申请人,“真没想到,三年没要回来的钱,法院三天就要回来了。”尹某高兴地说到。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一箭双雕】
在与被执行人张某交谈中,执行法官得知张某在林源法庭另有一起民事案件正在诉前调解阶段,当事人还未立案,经过干警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张某当场给另案当事人打电话要求和解,并将欠款全部给付。至此,两起矛盾纠纷全部实质性化解。
【法官提醒】
申请强制执行后,不仅需要执行法官的努力,也需要申请执行人的积极配合,以便执行法官及时采取有效执行措施,形成执行合力,促使案件快速执结。
大同法院牢固树立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用心调解、用情办案,将能动司法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引导当事人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最大的诉讼效果,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