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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老屯长”持续发力 三举措实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4-02-05 09:45:29



    大同区位于大庆市南部面积大、耕地比例高,春播面积达121.4万亩,2022年全年粮食产量达到13亿斤,是大庆市粮产大区。近年来,大同法院始终致力于司法保障乡村振兴,既做司法为民“践行者”,又做法助农耕“护航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司法之力精准助力农耕生产。

    关口前移,田间地头解纠纷

    田间地头解纠纷

    “真的没想到这么多部门的同志来我家里帮我解决问题,我这心里太感动了,这回就能安心种地了。”

    2023年5月,正值农业生产时节,村民老孙和老张两户人家因为“一根垄”权属问题发生口角,双方情绪激动,态度强硬,互不相让,二人拉扯着来到屯长老李家。老李详细了解两家事情原委后,立即联系高平法庭,向法庭询问解决办法。法官给予了法律指导,告知老李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件记载为准,必要时现场测量。同时委托老李对这起土地纠纷先行调解。放下电话,老李带着争议的两家直接到现场进行实地测量。在双方当事人见证下制作勘查图,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确了“一根垄”的权属。事后,法庭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土地政策、说情理、摆事实、举案例,老李屯长劝解双方冷静对待、换位思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一起因“一根垄”引发的纠纷最终在田间地头化解。

    近年来,大同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坚持“先期发现、先调后诉、先调后访、少诉少访”工作目标,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借助人民调解平台,充分发挥各村屯屯长,同时也是网格员,人头熟、情况明、威望高的作用,融入基层治理,推动“一村一法官”建设,在位置偏远、矛盾多发村屯构建以驻村法官为主导、以老屯长为主力、以人民调解员为助力的诉前调解组织——“老屯长说和点”,驻村法官讲法、老屯长讲情,调解员讲大局,在群众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建立21个“同法在线”微信群,线上指导老屯长依法调解。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

    因村制宜,屯长说和“枫”景好

    屯长说和“枫”景好

    王某和刘某二人的承包地块相邻,王某认为刘某多占了自己家的土地,要求刘某返还,刘某不同意。王某一下之下毁坏了李某部分黑芝麻苗种了玉米。刘某知道后又毁了王某的玉米。王某跑到法庭起诉刘某,要求返还土地、赔偿损失。法庭了解情况后,邀请派出所、司法所,与屯长老孙一同到村里调解纠纷。

    派出所民警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告知这种毁坏财产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劝导双方要冷静处理问题。接着法官迅速归纳双方争议焦点,释明双方均有过错。法官、司法人员、公安民警共同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从法、理、情角度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同意返还争议土地,王某不再主张损失。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大同法院深入推进“四所一庭一中心”建设,对老屯长在调解中遇到疑难复杂问题,给予法律指导,引导基层调解逐步走向法治化。需要借助派出所、综治中心、司法所等部门联合调解的,大同法院积极协调各部门共同到场参与诉前调解。针对农村中土地纠纷频发情况,组建由民事法官为核心的土地纠纷专业调解团队。专业调解团队与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各屯屯长、网格员对接,共同到农户家中进行诉前调解,力争将纠纷一次性化解。成功化解电力公司30名农民工欠薪案、20名村民要求给付秸秆打包款案等多件复杂案件,有效助力辖区治理。

    依法解疑,实质化解促和谐

    实质化解促和谐

    村民田某将农用地转包给张某,张某在此农田上进行了苗木培育,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张某栽种的苗木一直未卖出并逐渐长大,严重消耗地力。田某起诉要求返还土地。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后,双方就履行问题产生新的矛盾。大同法院了解情况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和解。因涉及农业生产问题,遂与该村老屯长联系,组成临时涉法涉诉案件化解小组,共同化解田某土地纠纷。临时小组通过田某所在村委会网格员了解到,田某之子在市里做生意,思想比较开明。于是找到其子做其思想工作,田某仍不同意和解。在与田某的沟通中了解到其与该村另一屯村民孙某为同学关系,村网格员将田某事件告知孙某,孙某同意帮助劝说田某。在法官、屯长、同学、亲属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就裁判文书的履行问题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近年来,大同区法院持续加强与乡镇党委协作,建立会商机制,开展涉农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工作。不定期向辖区乡镇政府通报当地案件类型特点,共同研判社会治理风险点,共同探索解决问题思路方法,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主动性和实用性。各个审判团队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纷纷带案下乡,深入田间地头,群众家门口巡回办案,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纠纷解决需求,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保障农民不因诉讼而延误农耕生产。春耕时节,积极开展“司法服务备春耕”活动,结合辖区春耕期间案件特点和春种过程中的法律需求,制作普法宣传单1000余份,重点宣传有关种子、农资买卖、土地承包等法律法规。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法、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走进田间、深入棚户,与农户面对面讲解备耕生产物资购买、土地承包等法律知识,并针对农户提出的问题耐心答疑解惑,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提供有效服务,引导农户们树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帮助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21名法官走进村委会当“村官”,推动基层治理的法治化,定期走村入户开展法治讲堂。调解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315件,成功化解268件,为农耕生产提供最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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