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买到的“一杯敬远方
一杯敬故乡”的酒
可能是假酒时
你该怎么办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大同法院
就一起涉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以案说法
教你维权!
当做好礼送朋友,假酒?
2023年初,冯某通过“某手”APP在沂南县某酒水销售中心开设于该商城的店铺和该店铺经营者的微信上三次购买了“年份压池酒、池底窖藏年份原浆酒、年份压池老基酒”商品共36箱(每箱6瓶)。收到案涉产品后,冯某赠送亲戚朋友后得知疑似不合格产品,便通过百度网络查询和专业人士查验后得知,案涉白酒属于预包装食品,未依法标注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联系方式、配料表、产品执行标准、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第六十七条与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4.1.1条,侵犯了冯某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冯某诉至法院。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驳回!
承办法官周娜接到案件后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又通过协查系统查找到被告名下的其他联系方式,几经联络,合法有效向被告送达了应诉材料,后被告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申请。因原告接收货物的地址为大庆市大同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大庆市大同区作为合同履行地暨大同法院有管辖权,依法驳回被告申请。
山东-鹤岗-大庆,线上调解,结了!
被告收到裁定后态度有了大转变,因其在山东省不便来到庭审现场,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审判团队立即组织线上调解。法官对被告店铺经营者耐心地释法析理,使其充分认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在悉心做工作之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原告将剩余的酒水退回至被告处,被告向原告退还货款和赔偿款共计60000元,当庭给付了40000元,剩余尾款20000元待酒退回后一次性给付完毕。此协议已当场履行,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民生,建议商家不从非正规渠道进货、不被小利蒙骗、不出售无来源的产品,严把产品质量关,做到诚信经营,以避免受到经济乃至刑事处罚。
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索取相关发票等证据,发生纠纷时,及时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