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尽管这个道理人人皆知 可依然有人存在侥幸心理 总以为“就几分钟车程,没事儿” 还以为“我这是三轮车,没事儿” 无论是二轮、三轮、四轮 只要喝酒了 就不能开车
案情回顾
案例一
2024年7月6日,被告人刘某酒后驾驶,在同阳路口与行驶中的于某发生碰撞,双方车辆受损。经检测,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9.1mg/100ml,属醉酒驾驶。
大同法院依法判决 被告人刘某犯危险驾驶罪 拘役一个月 并处罚金三千元 案例二
2024年10月13日晚,被告人冯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轿车与王某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两车受损。经检测,冯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7.9mg/100ml,属醉酒驾驶。
大同法院依法判决 被告人冯某犯危险驾驶罪 拘役一个月 并处罚金三千元
普法小课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小贴士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于2023年12月18日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和《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 19522-2024)规定,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以上的,就达到了醉酒驾驶的立案标准了。
温馨提示
2025年春节将至 走亲访友、亲朋聚会 在我们举杯享受欢乐的同时 更要增强对酒后驾驶车辆危害的认识 大同法院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安全过新年 幸福千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