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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给付,纠纷按下“结案”键!

发布时间:2025-04-09 15:41:35



    近日,林源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告当场支付赔偿款,纠纷按下了“结案”键。

    被告雇佣原告为某发电厂装卸煤,2024年3月某天,原告在卸煤时被车厢里的三角铁绊倒导致骨折。在医院就诊时,因原告家庭困难没有住院治疗,自行花费医疗费5000多元。三个月后,原告没有康复且走路受限,再次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未果,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研究案情,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

    起初,双方各执一词,寸步不让:“法官,我跟他没啥好说的,他就是不愿意赔钱。”

    “我对赔偿金额不认可,那我怎么可能给你赔偿”。

    浓浓的火药味充斥着整个法庭,在进一步了解双方当事人想法后,承办法官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通过“背对背”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

    一方面,引导原告在合理范围内确定赔偿诉求,提醒其要考虑后续鉴定时间长等诉讼成本和被告的实际履行能力;另一方面,从“情、理、法”多角度向被告阐明其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该案后续将产生的鉴定费用负担问题,并引导其换位思考,化解矛盾纠纷。

    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解, 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协议签署后,被告当场给付,双方握手言和,并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感谢。

    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在法官的努力下当场履行给付义务,既是公平与效率的体现,也是司法为民的的生动实践。大同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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