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区人民法院关于2025年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上限的公告 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04-11 09:16:11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综合本院实际情况,确定本院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上限为30件。 特此公告。
大同区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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