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院充分运用判后答疑+释法析理模式,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切实提升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接受度、认可度和满意度。近日,大同法院接到了来自当事人贾某的电话,请求法官出面协调,经法官耐心疏导解释,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原告郭某与被告贾某签订借款合同,合同到期后郭某多次向贾某索要未果,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贾某向郭某偿还借款和利息。
案件生效后,郭某准备申请强制执行贾某财产。得知此消息的贾某急忙联系法官:“法官啊,我现在经济困难,你能不能出面帮我再协调一下?”
本着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宗旨,法官再次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法官再次提示贾某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和不及时履行将面临的不利法律后果,提高当事人对执行程序的认知、对法律文书的敬畏。同时,法官向郭某说明贾某目前的经济状况,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贾某承诺会积极筹措资金,按时还款。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大同法院将继续推动判后答疑、立案、审判、执行工作有效衔接,积极创新工作举措,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提升生效裁判执行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做到“案结”“事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