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同法院审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提交19组证据及137份转账记录,承办法官通过认真梳理、精准厘清债务关系,最终依法裁判,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赢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原告二人受雇于被告从事有机肥运输工作,费用按拉运车次结算,双方未签订劳务合同。三年来,原告二人已按照被告的要求完成运输内工作,但被告始终未支付劳务费并承诺于2023年1月6日结清。而后,经原告二人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辩称已通过第三人完成劳务费支付,其提供的转账记录杂乱无章,资金流向难以对应。为还原事实真相,法官通过微信转账记录、录音、微信聊天截图、欠条等证据,逐一比对每笔款项的时间、金额及交易对象。经过层层梳理,法官发现被告及第三人所称的“已支付劳务费”中,部分转账与欠付原告二人的劳务费无关,另有部分款项属于后续拉运有机肥产生的新的劳务费,均无法证明系偿还本案所诉的欠条中的劳务费。最终,经过依法核算,认定被告尚欠原告二人劳务费25万余元,判令其限期支付。案件生效后,法官耐心进行判后答疑并督促履行。
本案的公正裁判,不仅是司法智慧的生动体现,更是“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的具象化表达。下一步,大同法院将不断创新欠薪调解“快车道”,织牢欠薪审执“保障网”,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提醒 法官提醒:在从事劳务活动时务必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应及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同时也要树立诚信意识,自觉履行合同义务,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