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本在于家。家事审判不仅关乎万家灯火,更连接着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大同区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论述精神,高度重视婚姻家庭领域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创新工作机制、多元调解等柔性手段,以温情司法为解决家事纠纷提供新思路。
近日,大同区法院巧用先行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因遗产继承引发的家庭矛盾,让冰冷的法律传递出温暖的人情味,守护了手足亲情,维护了家庭和谐。
小李(化名)的父亲因意外去世,其父留下的财产成为了家人争执的焦点。小李的继母、同父异母的弟弟和小李据理力争,沟通无果,小李将继母与弟弟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迅速梳理案情,发现本案具备调解条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法院可引导当事人先行调解。于是,工作人员主动向小李询问是否接受先行调解。在详细了解先行调解的流程与优势后,小李同意了这一解纷方式。
随后,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小李的继母,耐心释法明理。调解员明确指出,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无论性别、婚姻状况,均享有平等的法定继承权,“嫁出去的女儿不继承遗产”的传统观念并无法律依据。同时,调解员着重强调,亲情血浓于水,若对簿公堂,不仅会耗费时间精力,更会彻底撕裂姐弟感情,给整个家庭留下难以愈合的伤痕。
情理交融的劝说,让小李的继母逐渐放下执念,同意参与调解。在法院调解室,调解员搭建起沟通的桥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兼顾亲情伦理。最终,在法律的指引与情感的疏导下,三方就遗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一场剑拔弩张的家庭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从“案结事了”到“事心双解”,大同区法院以先行调解回应群众期盼,架起守护家庭的“连心桥”,让法律成为修复亲情的“黏合剂”。下一步,大同区法院将继续以“家和”文化为底色,让每一次调解都有温度,让每一份判决都见温情。